挂失公章什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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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14:21:10
公章挂失的程序如下:
报案
携带以下材料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报案后,派出所会出具公章遗失证明(报警回执)。
登报声明
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可以选择当地的主流报纸,如日报、晚报等,并选择合适的版面,如公告版、广告版等。
准备补办材料
准备以下材料以补办新公章: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报纸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委托授权书(如有代理人办理)
股东证或工商部门所打印的股东名册文件
派出所报案时领取的回执以及登报声明的复印件。
刻章备案
到当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
法人及股东身份证
营业执照变更记录
报警回执
登报报纸原件
治安管理科审批通过后,核发公章的《刻章许可证》。
刻章
持以上办理的材料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机构刻制新的公章。
保留证据
将相关的报纸、公安机关的记录等证据保留好,以备后续使用。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完成公章的挂失和补办过程。建议选择有信誉的刻章机构和报社,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和公章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