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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交劳动争议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1 09:12:13    

提交劳动争议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材料要求:

准备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申请仲裁的日期。

申请书应当一式三份,其中两份提交给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自行留存。如果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则申请书一式四份。

申请书应用蓝黑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并须本人签名及落有申请日期。

提交身份证明

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

申请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提交劳动关系证明

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A4型纸。

提交被申请人身份证明

如果需要,申请人应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如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情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

递交申请

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等待处理

仲裁委员会在立案后,会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并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

仲裁庭会先行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将开庭裁决。裁决作出后,制作仲裁裁决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