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享有哪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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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2 23:35:11
儿童享有的权利包括:
生存权:
每个儿童都有固有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包括有权接受可达到的最高标准的医疗保健服务。
受保护权:
保护儿童免受歧视、剥削、酷刑、虐待或疏忽照料,以及对失去家庭的儿童和难民儿童的基本保护。
发展权:
儿童享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包括接受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以及享有促进其身体、心理、精神、道德和社会发展的生活条件。
参与权:
儿童享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包括知情权、意见表达权、监督权等。
受教育权:
儿童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包括基础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权利。
表达权:
儿童有自由表达的权利,包括言论、思想和信仰的自由。
游戏和娱乐权:
儿童有权享有休息和闲暇,从事与儿童年龄相宜的游戏和娱乐活动,以及自由参加文化生活和艺术活动。
隐私权:
儿童的隐私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受任意或非法干涉。
不受压迫权:
儿童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压迫,包括身体、心理或情感上的虐待。
不受歧视权:
儿童不应因其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伤残、出生或其他身份等而受到歧视。
获得尊重权:
儿童有权获得尊重,包括尊重其尊严和个性。
安全保障权:
儿童有权享有一个安全、无危险的生活环境。
这些权利在《儿童权利公约》中得到了明确和保障,旨在确保儿童能够在一个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和社会发展的环境中成长。各国政府和社会组织都有责任遵守这些原则,并采取适当措施来保护儿童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