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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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3:05:11
交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
具备相关文件
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经规划部门核实并取得证明文件。
供水、供电、排水、燃气、园林绿化等设施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综合验收合格
包括土建、消防、电梯、燃气、人防、规划、环保等部分通过验收合格。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竣工验收证书》。
其他条件
开发商需提供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基础生活设施。
小区道路绿化完工,停车场达到使用条件。
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与样板房一致(如有设置)。
确保房屋上下水、电力、燃气、宽带、通讯等达到使用条件。
以上条件需结合当地具体规定和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开发商和购房者应严格按照这些条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