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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生孩子怎么报销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5:18:30    

北京社保生育险报销流程如下:

符合报销条件

-符合国家或者北京市计划生育规定。

-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准备报销材料

-门诊费报销材料: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

医疗费用原始收费凭证(发票+明细)。

单位汇总报盘《北京市生育保险门诊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门诊)》,将产前检查的所有票据对应并按日期顺序排列粘贴其后,并加盖单位公章。

-住院生产费报销材料(除可直接用社保卡网络结算情况外):

《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住院)》。

《北京市生育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外埠)》。

原始收费票据(发票+明细)。

其他通用材料:准备一张正常收款的银行卡。出生证:婴儿出生证。医学诊断证明书: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给,可以补开)。收费凭证:原始收费凭证(电子发票需要打印出来)、医疗费用明细单。

报销流程

-收集所有材料,尽量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以免由于产后工作变动,离职,社保断缴就暂时办理不了。

-单位汇总报盘票据,生成并打印《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所有票据按发票附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 - 20日到社保报销。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也可以直接打到个人账户。

异地生育报销

-北京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本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无需进行备案。费用由单位办理手工报销,本人无法办理。具体流程为,生育保险北京市参保人员异地发生的产前检查及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可由个人先行全额垫付,保存好相关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回京后由用人单位到单位参保区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报销标准执行本市生育保险规定。

建议:

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报销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准确。

产后及时报单位人事部,以便单位能够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如遇到异地生育情况,提前了解并确认好相关报销政策和流程,确保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