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什么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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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15:23:11
公民的法律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平等权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受任何不合理的歧视。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宗教信仰自由: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不受任何形式的干涉和限制。
人身与人格权
人身自由权: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包括住宅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等。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不得被非法侵犯和窃取。
监督权
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并对他们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并依法取得赔偿。
社会经济权利
劳动权: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选择职业、获得劳动报酬等。
休息权: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保障工作和生活的平衡。
物质帮助权: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公民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权: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包括基础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权利。
其他权利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公民在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等方面享有国家的特别保护。
财产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这些权利是由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公民在享有这些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