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小孩怎么办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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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4 20:09:53
领养小孩办理户口的步骤通常包括:
办理收养证
到当地民政局办理收养证。
需提供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的证明、结婚证复印件、领养登记证件复印件、区县计划生育部门无子女证明和养父母医院体检证明等。
准备材料
领养人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
需提供包括收养登记证、身份证、户口簿、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意见、相关证明材料等。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收养人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等待审批
派出所对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后,将材料上报至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
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在接到材料后,通常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办理户口登记
得到批准后,收养人可凭《收养证》和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到户籍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或迁移手续。
对于已有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和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户籍登记机关可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原户口。
对于未登记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相关证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请确保按照当地的具体规定和流程办理,因为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或公安机关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