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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特困需要什么手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0:30:18    

办理特困需要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若本人申请有困难,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或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

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

残疾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调查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在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审核确认

对于确认为特困人员的,乡镇人民政府将为其建立完善的救助供养档案,并从确认之日下月起给予相应的救助供养待遇。

公示和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对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全面审查,并随机抽查核实,于15个工作日内提出确认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

建议: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以便顺利通过审核。

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或无法自主申请,可以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