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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遗书怎么生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8:02:22    

古代遗书要生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形式要求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代书遗嘱:由立遗嘱人口授他人代书,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为代书人,代书后需宣读无误并由立遗嘱人认可,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

录音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形式,录音磁带需封存并由遗嘱人与见证人签名。

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内容要求

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被篡改的篡改内容无效。

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主体要求

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具有处分权。

总结来说,古代遗书要生效,必须满足形式、内容和主体三方面的要求,具体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的形式要求,内容需真实合法,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有权处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