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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什么地方对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0:49:10    

贩毒行为属于刑事案件,其管辖权主要遵循 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具体来说,犯罪地包括犯罪预谋地、毒资筹集地、交易进行地、毒品生产地、毒资、毒赃和毒品的藏匿地、转移地、走私或贩运毒品的目的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地等。

因此,对于贩毒行为,无论是在哪里发生,其对应的地方公安机关都具有管辖权,并可以启动刑事侦查程序。在审判阶段,则由犯罪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此外,对于即将侦查终结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大毒品案件,必要时可由公安部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综上所述,贩毒行为无论在哪里发生,其管辖权都属于犯罪地所在的公安机关和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