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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如何构成文学的魅力,标记读者的个性?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11 17:34:00    

为什么我们如此迷恋细节?细节在文学的发展史中经历了何种演变?文本细读时,哪些片段值得筛选成为细节?动作、环境、病句 、反逻辑、标点符号、被动语态……其中隐藏着何种玄机?契诃夫为何让医生不断划燃火柴,这和我们的欲望有什么关系?看似偶然的日期何以成为马尔克斯人物的宿命?熬过漫长的工作日,卡夫卡认为K还会在星期天加班吗?

细节,构成了文学的魅力,也标记着读者的个性。《小说榫卯》是云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师张秋子从文本细读出发,系统性地梳理文学作品中“细节”历史、类别、范例的新作,她不是通过细节写文学史,而是专注只写细节的历史,以轻松的笔调突出可读性和趣味性,通过细节分析文本涉及的历史背景、人物心理、作者意图,提供具有洞察力的解读和阐释。

窄门、光晕与游泳圈

我希望这是一本有趣的工具书。

作为一个曾被枯燥生硬的文学评论和乏味死板的课堂折磨多年的人,我对“趣味”格外珍视。严肃的评论家们总是轻视趣味,似乎只有高屋建瓴、忧愤深广的读法才能揭开文学那些关于痛苦或者幸福的奥秘。只是,太多人在刚刚触及文学魅力、心中一动的时刻,就被晦涩深奥的解读所吓退,于是停下了原本想推开的那扇门。对我来说,趣味是一切文学课堂与批评写作中最基本,也最关键的素质。我无法想象,一堂文学课上,学生们低头刷手机、神游他处,那样的场景对我而言简直如同恐怖片,而如果读一本书的整个过程都只剩下困惑挠头与味同嚼蜡,也许不如不读。

如果不进门,又怎么能见到小小门洞后面的大千世界,趣味,是入门的邀请。

批评的趣味并非由轻浮的玩笑、故作幽默的表达或者关于作家们的段子带来,这些东西都是围绕在理想批评之外最浮光掠影的存在。趣味的基础反而是虔敬、敏锐与冷峻——虽然它们乍一看都并不好玩。虔敬,是批评者对所阅读和讲授的文本保持全情投入的信念。这并不意味着将某位作家神化膜拜,而是出于内心真实的响应——对文学作为一个整体世界的召唤(calling)。唯有如此,批评者才可能说出真话——不是重复他人的观点,不是用现成的理论代言自己,也不是轻易采信人们公认的常识,而只说亲自体会过并且相信的东西。真实让趣味不至于沦为讨好;同时,文学批评不是作家轶事的故事集,不是对“金句”的剪贴与传颂。真正的批评要深入文本的字里行间,咂摸与捕捉它的气息、音调、质地、光泽,并对其进行个性化的爆破与开采。它需要一种千锤百炼锻造出的敏锐感,能够精确地锚定在那些他人往往视而不见的细节之上——像侦探破案一般,这种“发现”的过程本身,也会带来深切的愉悦。而且,我始终希望,批评能告别那种螺蛳壳里做道场式的自娱自乐,成为一种真正面向公共领域的创造。这正是冷峻的伦理立场不可或缺的时刻——它决定着我们为何而写、为谁而写,又为何在无数可能中选择某一部作品、某一类细节,予以注目、阐释、放大。这些选择,从来不仅仅是审美的趣味或理论的倾向,它们无一不是一次伦理的表态:我们愿意倾听谁的声音,愿意承认谁的破绽,愿意赋予哪一种存在方式以重量。

但所有这些“重量”,我想用最轻盈的方式去安置。我找到的,正是细节。

细节,是跻身一部文学作品的独特窄门。很多时候,面对皇皇巨著,读者心中惶然,不知能否读完。但往往只是因为偶然听到别人提起其中的一个细节,阅读的兴趣忽然被点燃,文本之山也就“芝麻开门”般豁然松动了。这些年来,我时常听到学生或读者朋友说,正因为我讲起某本书里的某个细节,他们就把整本书找来看完了。那一刻,我觉得,自己作为一个“文学中介”的任务也算圆满完成了。自然,细节不仅仅是入门的钥匙,它也是一种深入的创造:它刷新了原本被一扫而过的熟悉句子,就像洗净皮肤表层的油脂,让文字的毛孔得以呼吸,吐纳出新的气息。在我所钟爱的文学教学和写作中,一直有两种阅读在同时进行:一种是流动式的,不断打开新的文本,不断发现新的细节;另一种是循环式的,每年重复阅读几部作品(大多数是教学大纲上的必读书目),但在看似重复的阅读中所发现的新细节,其实并不比直接读一本新书更少。这些被唤起的“新”并非凭空而来,它们与我判断力的变化、经验的积累乃至此刻所处的生活状态都密切相关——没有哪一次重读会空手而归。它不仅重塑了我们眼前的文本,也在借由这些细节,悄悄重塑我们自身。这本书中我反复提到的,也是我读过最多次的《包法利夫人》,就是最好的例子。

当然,如我在书中反复强调的那样,细节不只属于孤独的阅读时刻,它也成为一种交流的语言,一种维系知识共同体的方式。在课堂上,有时我和学生们几乎是用细节对话。就在写下这段序言的前一天,我的一位学生提到赫塔·米勒《心兽》中用手帕擦审讯室的细节,他说,当小说中的一个母亲被警察抓到审讯室,出于无聊,她拿出手帕擦拭审讯室的桌椅。学生分析说,人们可能会奇怪,这个角色明明受了冤枉,怎么还心甘情愿地替对方打扫起卫生,但其实,母亲正是用结实的生活本身来对抗极权的意识控制,也是用动作的具体及物性消解了审讯的不正当与虚空。听完之后,我马上回应了燕妮·埃彭贝克《客乡》里的一个类似细节,在描述历史长河中人们生活的动荡与变迁时,埃彭贝克总会煞有介事地为提及的物品加一个标记,比如一双大鞋,是“购于1932年,36马克”。这里,物质同样以其具体的、及物的真切感提供了人们存在过的证据,精确的数字是被动荡时局操纵的个体的生命证词,不容篡改、无法摧毁。当“对”完这两个细节,我们心领神会地点头,不用讲述更多的故事情节,一切都明白了。这两个细节之间的光晕,已悄悄发生了交会。

细节对我有一种先验的吸引力,也为我带来了无尽的乐趣,因此我试图总结一套具有普遍适应的方法论,能够让所有期待领略小说细节魅力的读者以更快捷的方式获得同样的乐趣。所以,我也把这本书称为“工具书”。经过近十年的课堂教学与更漫长的批评写作,我发现文学中的细节是有历史、有规律也有类型的。不同时代的作家尽管才具各异,但往往或多或少地遵循着某种细节的写法,一个历史时间段内出现的文学细节也具有家族相似性。所以,我抛开了常见的针对某个作家的某部作品的写法,而以一种更具有整体性的视角,从文学诞生之初一路梳理西方细节书写的演变轨迹,为那些宏大的风格史和流派史补上一枚微小但必要的脚注:对一个具有风格的细节可能栖居的时代做出相对精确的判断,实际上就能为理解这个细节本身提供足够丰富的资源。此外,我也注意到“挖掘细节”“阐释细节”不是阅读本能,而是一种需要在高强度的阐释训练里反复磨炼的技术,故而,我将通过大量经过实践讨论的例子向读者介绍判断细节的方法、细节的分类以及解读细节的手法乃至解读思维的进路。本书涉及上百部作品及其细节,但读者不必非得通读原著才能进入其中。细节的神奇之处,正在于它的某种独立性——它固然隶属于文本的整体语境,却也足以在片段与切片中自行绽放,释放出令人顿悟的光亮。

当然,细节的解读与书写从不是套路,否则文学就是死水一潭,本书中全部的方法、立场都沾染着我的气息。读完这本书后,我期待着读者把书丢开,勇敢地跃向文学的丰饶之海,把我借给你的游泳圈直接扔掉,因为只要游得够久,你也能够总结出独属于自己的细节法则,哪怕路径迥异,水性不同。

细节简史

在夏洛蒂·勃朗特最后一部小说《维莱特》中,出现了这么一封信:

它是女主角露西收到的,来自她的心仪之人。勃朗特用极为华丽的语言描述了信件:“那封信表面是瓷釉般雪白,加上库克罗普斯(希腊神话中的独眼巨人)的朱红色的独眼,那么清晰而完美地印在我内在感觉的视网膜上。”令露西高兴的,这封信不是一张简单的便条,“感觉上不是轻飘飘的,而是硬硬的、厚厚的,令人满意”。试想一下,当你收到一封信,对心怀期待的人来说,信的厚度就等同于感情的浓度。接下来,勃朗特用奥斯丁根本不可能用的繁复修辞描述了女主角露西的欢乐之情,一个现代读者必须耐着性子,才能勉强消化掉足足写了一整页的兴奋与幸福。然而,在这个冗长的段落中,信件还是透露出两个关键的信息:首先,露西是用眼睛(她甚至具体到了视网膜!)看到了信,而且,厚厚的一封信是令人满意的,轻飘飘、分量不足的内容则不受欢迎。

如果把《维莱特》中的信件当成一个关于细节的缩影,那么便可以相信,18世纪以来,随着现代小说的兴起,古典主义的屏障终于被突破,细节开始疯狂地繁殖,变得越来越多,具有重量的细节使作者和读者都兴奋起来,而且,细节越来越依赖人们眼睛所采集和捕捉到的真实的物质世界。

我们不是没有在收藏家荷马或者奥维德那里看到大量物质的细节罗列。但是,回想一下吧,无论是荷马的野猪牙头盔还是奥维德的二十六种树,都更像是数据与词组的排列组合,根据不同场景的需求,随机重组,它们贴合的是史诗的套路,主打一个朗朗上口,而非肉眼所见的真实场景。所以,在传统的收藏家那里,真实性并非首要被考虑的问题,细节也不是“看到的”,而是“想出来的”或者“拼贴出来的”。只有在“现实主义”占上风的年代,“到底什么才是真实的”才会成为细节所关切之事。也就是说,18 世纪以后,文学中的细节开始服从于一条根本的律令:现实感。亲眼看到的信件,比起向壁虚构的树木,给人的感觉当然更真实,更有一种现场的目击之感。其实,我几乎有点害怕谈及与“现实”相关的词,它们极易引起争论,又容易催生没完没了的概念“再生产”。作家们已经为它打个不休了:福楼拜拒不承认自己是现实主义作家,伍尔夫哪怕冒着自负之名,也要论证维多利亚时代贴着生活表面写的东西是虚构且累赘的;理论家又相继加入混战的队伍,罗杰·加洛蒂要拼命证明卡夫卡与毕加索也属于现实主义的阵营,罗兰·巴特则指出现实主义小说的“物质真实”实乃幻觉。如果这个词遵从《牛津英语词典》的定义——“与真实的事物非常相似;忠实地再现”——好了,“模仿”“再现”之类的概念又该把本来就混乱的局面搅得永无宁日了。我不想用主义和概念令读者感到烦闷与困惑,所以只能简单地用“现实感”这个词来描述,也就是不同作家对其心目中认为是真实的东西的追求。

这样一来,“现实感”变得充满了个性,或者说,个人主义填充了现实感的内核。

在18世纪至今的三百多年里,细节的变化与呈现远远比过去几千年要多——詹姆斯·乔伊斯可以模仿荷马的史诗细节,荷马却无法有先见之明地模仿乔伊斯的新闻体和论文风格。我们生活在一个更为流动不居的现代社会,组成生活的经验再也不像莎士比亚之前的那样,被人们认为是静态的、完整不变的。对古代人来说,《圣经》、传奇与历史的记录已经构成了人类经验的绝大部分内容,所以,作家们总是习以为常地运用传统的写作技巧,支撑着他们进行细节书写的意识也相对较为统一。但是,自从人类社会进入现代世界,小说家的身份代替了说书人或者讲故事的人,个体活生生的经验变得多元和重要起来,每个现代作家都相信自己的想象与经历是有价值的,就像每个传统作家都相信经文、英雄或者传奇的内容是有价值的一样。这样一来,近代作家首先考虑的问题就是:用什么样的细节表现一个普通个体的活生生(比如我自己)的经历呢?哪怕你我不是作家,也能给出一些回答,比如“我的名字”“我的记忆”“我的个人史”“我的触觉感知”“我的思绪”,诸如此类,归结起来,不外乎时间、记忆与身份。

这些答案在近代小说中几乎都得到了回应。

先来聊聊身份。我们对自己身份首要的确认就是姓名,婴孩在六七个月时能应名是判断其智力是否健全的重要指标。普通人成为主角后,古典时代那些富有寓意、或奇异或怪诞的名字消失了,鲁滨孙·克鲁索或者汤姆·琼斯这类日常的名字登上了小说的舞台,据说,18世纪的一些小说家甚至随随便便从当代人名目录里挑出一个就成了自己的主角名字。这应该是一个世界性的文学现象:中国的文学变迁中同样如此。曹雪芹笔下的人物,名字往往有寓意,宝黛之名要和“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对应上,被拐卖的英莲要和“应怜”同声,被打死的“冯渊”那可真是“逢怨”了。但是到了余华笔下,人名的寓意消失了,许三观、许玉兰、凤霞、长根,就像我们的邻居或者朋友。名字这一细节的变化,意味着近代文学的视角下移,从云端转向了普通人的日常,为雅致的姓名提供抽象隐喻的传统世界已然风流云散。与此同时,每一个个体的价值却得到了确认,从他们的名字开始,继而是他们的成长、婚恋、工作与交游经历,一切的书写都有了看头,这些角色几乎就是在当时社会占据主流位置的工业阶级与商业阶级的缩影,这些人反过来也构成了主要的阅读群体。随之而来的是,我们发现文学挑选的主角变得越来越多元,不再局限于帝王将相、骑士贵妇,文学描述的经验也越来越丰厚,甚至令人瞩目地聚焦于贸易、商业和工业等方面。如果说传统文学的整体世界是一个小雪球,那么,滚到19世纪,已经变成了一个吸附了太多枝杈的大雪球。

这样一来,文学中的细节怎么可能不变得异常丰富呢?

时间则标记着一个人的成长状态与生死尺度。回忆一下《埃涅阿斯纪》或者《巨人传》中的时间:作家们会用优美的笔调写一年或者一天之内的时间变化,写骑士在病榻上挣扎了六个小时,写整个上午因为阴天下雨而变得潮湿,写午后时间花在扎秸草、劈木柴、锯木料等活动里(《巨人传》有一章就叫作《下雨天卡冈都亚如何运用他的时间》)。但是,读者会产生一种感觉,这一个多雨的上午或者忙碌的下午,与漫长的中世纪里的任何一天没有区别,抽象、混沌、静态。仿佛古代世界的时间是一块凝固不动的肉冻,文学人物则像是肉冻里栖居的一条肉虫,因为吃得过饱而停止不动。你可能会注意到,古典小说里时间的尺度很大,动不动就是猴子在山下被压了“五百年”,睡美人在“一百年”后才被王子发现,这是因为五百年、一百年其实都和一年差不多,因为时间流速很慢,给人的感受近乎静止,所以想象五百年后并不难,人们也不会觉得和想象一年后有太大区别。另外,传统作品中时间本身的流速也是象征性的,它更多地与大自然和宇宙的神秘节奏同频,在午夜的阴影遮蔽大地或者晨光的玫瑰色手指染红天空时出现,而和我们主人公的成长或者变化没有太大关系。

然而,在近代小说中,时间这一细节也变得精确了,它深深地镶嵌进主人公的生命际遇,就像每个现代人被时间深深俘获一般,于是,破天荒地,在塞缪尔·理查逊18世纪的书信体小说《克拉丽莎》中,很多信件都严格地标注了日期,这部小说号称是英国最长的小说,足足有九卷,理查逊铁了心要用一种精确的历史编年的方式记录普通姑娘克拉丽莎的个人史,熬到第九卷,我们被告知这样一个前无古人的时间细节,她死于:

九月七日星期四下午六时四十分。

万古长夜、混沌时空中,一个虚构角色的死亡第一次被精确的时间打捞起来,被赋予了真实的触感与个体性的存在之息。所以,个人主义色彩强烈的“现实感”首先带来了近代文学中细节的增殖与变化。

此外,我还想补充一个有趣的发现:近代文学中时间的精确性让人们讲述历史的尺度缩水了。史诗这种听起来最具有历史厚重感的文学体裁,其实是最习惯于架空时间度量衡的,而近代小说中,现实感逐渐等同于当代感,越是当下的故事,人们就越觉得“真”,相反,哪怕讲述一百年前的故事,人们的第一反应也是:嘿,又开始编故事了。这也导致那些具有“史诗”味道的小说的时间跨度变得越来越短,19世纪末还涌现出不少讲述三代人生活变迁或者家族史的作品,像《布登勃洛克一家》《卢贡-马卡尔家族》等等,但现代文学已经偏向于讲述一个人生命的某个片段。继而,讲述历史的起点变得无比清晰,而且逐渐后移,就拿大家更熟悉的中国文艺作品来说,《大宅门》是从晚清讲起的,《人世间》是从“文革”讲起的,而东北作家群的创作是从20世纪90年代下岗潮讲起的,对出生在新世纪以后的年轻人来说,下岗潮很快也会变成一种遥远模糊的史诗式记忆,对“95后”的年轻人来说,“二战”简直像几个世纪前的事情了。

精确真实的时间反而让人们的记忆尺度缩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