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即将开庭,逝者家属:拒绝谅解
顶端新闻首席记者 杨晓妍
2024年10月,江西景德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一家三口被撞身亡。
近日,遇难者家属胡女士告诉顶端新闻记者,她的律师已经收到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该案将于4月14日或15日开庭审理,肇事者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
2025年清明节,胡女士和爱人给儿子一家三口扫墓,她说:“我们成了失独老人,患上严重抑郁症,只能接受肇事人死刑。”
“清明节将开庭消息带给儿子一家三口”
2025年的清明节假期,胡女士和30余位家属,一同前往在车祸中遇难的儿子、儿媳、孙子墓前,将开庭的消息带给逝去的亲人。
据早前报道,2024年10月2日傍晚,在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大道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胡女士儿子的一家三口被撞身亡。

江西景德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的警情通报显示,2024年10月2日18时42分许,廖某某(男,20岁)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昌江大道莱顿风情小区门口路段时,撞倒正在过马路的三名行人,造成胡某某当场死亡、王某某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胡某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经勘察、检验鉴定,廖某某排除酒驾毒驾嫌疑,负事故全部责任。

同年10月3日,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后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根据警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发时肇事车辆的行驶速度为128.96千米/小时,据了解,事发路段限速为40千米/小时。地图显示,事发道路周边多为小区、商铺,当地人称事发地段人口密集,属于闹市区。

至于事故发生的原因,胡女士说:“交警部门曾回复我们,廖某某当天与女友吵架后,开车泄愤。”她告诉顶端新闻记者,事发后60岁的她成了失独老人,处理儿子一家三口的后事让老两口几乎心碎,已患上严重的抑郁症,“目前只能靠药物入睡,但痛苦不能缓解,一个整觉都睡不好。”
“拒绝庭前调解、谅解,不考虑经济赔偿”
回忆起事发当天,胡女士激动哽咽:“他们一家三口是在来我家吃饭的路上出的意外,小两口很恩爱,宝宝马上就一岁了,得知他们出事像是晴天霹雳。”
而等待开庭其间,胡女士儿媳的爷爷因过度思念孙女身体不适,于3月19日离世,“儿媳是爷爷奶奶带大的,感情特别深。”
对于此次开庭,胡女士称暂不考虑经济赔偿,目前所有精力都在刑事诉讼方面,“我们唯一的愿望就是判处凶手死刑,也只接受他死刑,相信法律能还我们一个公道!”
据胡女士讲述,事发后,肇事人家属曾传话,称愿意赔偿80万元,并发消息称愿意让小孩在他们身边尽孝。
胡女士称,3月23日,廖某某的父亲再次联系他们,录音中廖父称“人死不能复生,儿子偿命也于事无补”。4月8日,顶端新闻记者尝试联系廖某某父亲,采访被拒绝。
事发前,胡女士的儿子31岁,儿媳30岁,孙子即将1岁,她说:“我拒绝了庭前调解、谅解,我认为廖某某的行为已经是过失杀人或故意杀人,希望法院能够依法顶格判处肇事人死刑立即执行。”
综合媒体报道,多名律师就该案分析认为,如果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规定,处罚相对较轻;若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其在闹市区严重超速行驶,主观上对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客观上造成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符合该罪构成要件,最高可判处死刑。最终判决结果,将由法院依据案件事实、情节和性质等依法作出。

来源:顶端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