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这些人在东平湖畔露营、烧烤、践踏植被、乱丢垃圾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7日讯 东平湖是国家级湿地公园、南水北调重要枢纽,更是我们共同的生态家园。4月6日、7日,东平县东平湖管理委员会继续曝光:近期执法人员通过巡查发现,部分游客在湖畔露营、烧烤、践踏植被、乱丢垃圾,极易引发火灾!现对以下行为公开曝光。
屈某某,济南市人,4月3日上午10时左右,在东平湖随河船码头附近草坪,屈某某及朋友十余人进行摆架烧烤,极易引发湿地火灾,执法人员迅速进行制止并批评警告。

私自露营乱丢垃圾
袁某某,东阿县人,4月3日下午4时左右,在东平湖贾村码头附近草坪,袁某某及朋友三人私自搭建露营帐篷,乱扔垃圾,执法人员进行制止并批评警告。

私自露营践踏草坪
1、苏某某,东阿县人,4月3日上午11时左右,在东平湖随河船码头附近草坪,苏某某及朋友两人随意踩踏草坪,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执法人员迅速进行制止并批评警告。

2、王某某,聊城市人,4月6日下午3时左右,在东平湖畔草坪,王某某及家人六人私自搭建露营帐篷践踏草坪,执法人员进行制止并批评教育。

3、何某某,东阿县人,4月6日下午3时左右,在东平湖畔草坪,何某某及家人四人私自搭建露营帐篷践踏草坪,执法人员进行制止并批评教育。

4、杨某某,东阿县人,4月6日下午4时左右,在东平湖畔草坪,杨某某及家人四人私自搭建露营帐篷践踏草坪,执法人员进行制止并批评教育。

5、张某某,济宁市人,4月6日下午4时左右,在东平湖畔草坪,张某某及家人四人私自搭建露营帐篷践踏草坪,执法人员进行制止并批评教育。

6、周某某,梁山县人,4月6日下午5时左右,在东平湖畔草坪,周某某及朋友二人私自搭建露营帐篷践踏草坪,执法人员进行制止并批评教育。

《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四条,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行为;
(二)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三)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
(四)携带火种进入核心景区,在禁火期、禁火区内吸烟、点火、烧香、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孔明灯等;
(五)乱扔垃圾;
(六)其他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
共同倡议,守护东平湖绿意,需要你我共同行动!我们倡议:不踩踏、不烧烤、不搭帐,垃圾随身带走。
闪电新闻记者 王迅 泰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