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暂停发放!
关于暂停发放超期未认证人员城乡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通告
肃州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近年来,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在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守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广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大力支持。但目前仍有部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未完成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给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带来一定风险隐患。
为加强社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确保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准确发放,杜绝养老金虚报冒领等社保基金流失现象发生。根据《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8〕10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信息核实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20〕18号)和《关于进一步调整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周期的通知》(甘社保发〔2023〕31 号)有关规定,我们温馨提示超过365天还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请尽快完成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现通过“甘肃省人社生物识别身份认证系统”认证数据比对,截至2025年4月,肃州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共有14人超过认证周期(一年)内未完成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或认证失败,且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无法联系到本人及其家属。为防止养老待遇违规领取,共同守护社保基金安全,现已暂停该批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花名册附后)。
一、请涉及暂停发放人员及亲属看到本通告后,尽快下载“甘肃人社认证”APP进行认证,以免影响您正常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也可同所在乡镇、社区或肃州区社保中心联系,更新本人或亲属联系方式,及时完成待遇资格认证。我中心会在每月10日前暂停超期未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待完成资格认证后的次月起,按照规定恢复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保险待遇。
二、社保待遇资格认证以待遇领取人员最近的认证时间起算,往后递延365天作为一个认证周期。请已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包括2025年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人员)按周期主动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高龄老人或者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请联系乡镇或社区社保工作人员上门入户提供服务。
三、一个认证周期内待遇领取人员可多次进行认证,请大家相互转告,避免忘记认证影响待遇发放。同时,广大群众如发现待遇领取人员家属通过刻意隐瞒待遇领取人员死亡信息等方式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欢迎提供相关线索,我们将认真核实处理。
肃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5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