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出示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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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9:02:41
拆迁需要出示的手续包括以下几项:
房屋产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
《拆迁许可证》。
拆迁公告。
房屋评估报告及通知。
评估委员会组成证明。
附属物价格确定文件。
拆迁补偿协议。
行政裁决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政府批准文件。
委托书、征收补偿方案等文件。
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证件及其复印件。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开发商需提供的文件
书面通知回迁户进行验收交接
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签署房屋交接书。
房地产转移登记所需文件
“供应单”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的文件。
这些手续和文件是确保拆迁过程合法、公正和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房屋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确保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