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医保什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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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12:35:41
石狮市的医保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门诊报销
在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报销比例为70%,最高支付限额为420元。
在全市定点村级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为50%,单次限报销1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0元。
住院报销
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15万元/年。
在市外省内就诊时,报销比例为市内报销额度的80%。
在省外就诊时,报销比例为市内报销额度的60%。
门诊特殊病种报销
增加了儿童康复治疗、地中海贫血、尘肺病3个门诊特殊病种。
精神分裂症单独设立,不再包含于重性精神病。
调整后门诊特殊病种共34种,可享受与住院一样的医保报销比例。
手工报销
针对特殊情况无法直接通过医保系统自动报销的情况,参保人员可以手动进行报销。
乡村公益医疗互助
灵秀镇实施的乡村公益医疗互助,针对灵秀镇全体户籍在册人员,保障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参与互助者住院治疗且费用在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金额达到一定金额(如3000元及以上)时,可以再次享受互助保障报销。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的最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