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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发布市场监管领域“轻罚免罚清单” 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企业满意度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26 08:54:00    

日前,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司法局联合发布修订后的《南阳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减轻和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5)》,对我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体系进行全面迭代升级,进一步丰富轻罚免罚制度供给。

该清单包括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事项共计61项,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广告、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价格、电子商务、反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特种设备、计量、认证等市场监管重点业务领域。

该清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违法行为轻微”“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等情节,在深入调研全市基层执法实际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包容审慎监管相关规定,对裁量标准进行科学细化,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真正做到处罚“不随意”“不任性”,让市场主体在每一个行政执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年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分别印发关于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事项清单。上级部门印发的清单与市市场监管局先期印发的清单内容有重复和不一致之处,在适用上多有不便。结合近年来我市市场监管执法实际情况,新版清单对有关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将2022版清单中上级清单中已经明确的事项删除,并结合本地实际修订完善形成新的清单,为基层执法人员提供明确指引,进一步提升我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的规范性、精准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在“四张清单”的执行落实方面,市市场监管局坚持“处罚与教育结合、过罚相当”原则,对清单列明的轻微违法行为,在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配套采取行政调解“三个融入”、执法观察期、行政指导等服务型行政执法措施,督促市场主体及时纠错、加强自律。同时,严格落实案件回访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确保每起案件处理合法合规,彰显执法温度,力戒以罚代管。

今年1至8月份,我市市场监管系统实施不予处罚213起,从轻、减轻处罚922起,不予行政强制68起,市场主体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持续提升,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全媒体记者 魏巍

编辑:辛灵飒 初审:陈丹丹 终审:王笑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