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里帮忙|业主在自家车位安充电设备,物业要求交“增容费”后使用合理吗?
近日,延安市新区永利紫韵小区业主王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他经物业同意在自己车位安装充电桩后,物业要求缴纳其2000元增容费,他以物业无法提供收费依据为由拒绝缴纳,导致现在充电设备无法使用。

据王先生介绍,在购买新能源汽车后,经物业同意,2024在自家车位安装了充电桩,使用了半年多一直正常且未产生额外费用,物业突然通知其需缴纳2000元增容费,否则将停止供电。
“为了不影响车子充电,2025年2月21日我交了增容费2000元,后来通过查询发现该项收费不合理,物业也未出示对应的收费依据、标准,于是我就投诉,2月24日物业无任何缘由就将这2000元增容费给退了。”王先生说道。


王先生表示,当初安装充电桩时,物业允许但未提及增容费相关事宜,且物业无法出示任何收费文件或标准。自己合理使用自有车位安装充电桩,不应被物业无端收费。

“在拒绝缴纳增容费后,物业随即切断了充电桩的供电,2月底到现在两个多月了,我的车辆无法正常充电,严重影响了日常生活。”王先生无奈地说道。
对此,记者随王先生来到紫韵枫寓物业服务中心,物业负责人刘经理告诉记者,前期小区未统一安装充电桩,部分业主有电车充电需求,当时物业同意业主自行安装充电设备,预收费用2000元,当时也签有协议,后续如物业统一安装,那么业主的充电设备就要终止。

现场通过刘经理提供签订协议显示,物业公司出台有关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管理办法或规则,业主需无条件配合执行。如小区整体车库供电超负荷,物业整体安装公用集体充电设施时,无条件拆除个人,且物业公司有权不再给予售电等。

“3月初已统一安装了五台充电桩,因电容有限,业主自行安装的充电设备无法供电,业主如需继续使用需缴纳2000元增容费,凑够一批后由物业收集统一提交给供电所,申请增容后方可使用。”刘经理告诉记者。
另一物业工作人员焦女士补充表示,开发商前期配套建设设计就有集中充电桩20个,电容总负荷量有限,在物业服务协议与购房协议里没有提到增容费用的相关标准依据,业主要求开增容票发票,物业公司开具不了发票再加上目前物业已统一安装充电桩,所以就将缴纳的增容费用给退了。

对于业主缴纳2000元增容费收费标准、依据是什么?刘经理表示这是永利地产核算的结果,物业公司也是按照永利地产通知执行的,具体情况需向永利地产了解。
随后记者通过物业提供永利地产联系方式,多渠道尝试联系开发商,均无法取得联系。
4月25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国网延安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小区属于商业主体,在供电局办理充电桩是不需要费用的。关于增容费用一事,供电所不会向业主、物业及地产公司收取费用。对于物业是否能向业主预收增容费?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供电局也未收到小区物业增容变更申请事宜,涉及增容费与供电局无关。
针对此事进展,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将会持续关注。
华商报记者 郝锦龙 编辑李晨晨 张新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