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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药品追溯码监管关键在全面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3 01:10: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唐传艳

截至2025年3月31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累计归集追溯码273.09亿条,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接入88.9万家定点医院药店,占定点医药机构总数的95.6%,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占比92.82%,定点零售药店接入占比98.18%。随着药品追溯码的全量采集应用,医保基金监管进入了新时期、新阶段。大数据时代,药品回流、串换等违法违规行为已经“无所遁形”。

倒卖回流药、串换药品等违法行为之所以容易发生,与药品普遍没有追溯码有很大关系。药品追溯码俗称药品的“身份证”。就像人若没有身份证,社会管理就会出现混乱一样,药品缺乏“身份证”,在其流通过程中,不法分子就能够通过篡改包装、拆分销售等手法掩盖药品的真实流向。部分过期药、回收药经二次封装后混入正规渠道,不仅会威胁患者健康,还会造成医保诈骗。

药品追溯码一旦得到普及,医保基金监管也将会随之进入新阶段。每盒药品从生产到使用的全生命周期信息都将被精准记录,形成不可篡改的“电子档案”。监管部门可通过智能系统实时比对药品流向与医保结算数据,自动识别异常交易。这种技术赋能的监管模式,既能提升核查效率,又能对不法分子形成震慑,以回流、串换药品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无所遁形。

当药品追溯码接近全面普及时,尚未配备追溯码的药品就会成为“药贩子”围猎的对象。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药贩子”不会主动退场。当绝大多数被赋码的药品无法倒卖时,“药贩子”就会盯上游离于药品追溯码监管体系之外的少数药品,导致这些药品仍然被倒卖回流市场,通过药品黑市等隐蔽渠道流通。不法分子还可通过伪造电子凭证或采取“贴码”等新手法,包装没有赋码的药品,然后进行欺诈销售。

另一方面,当定点零售药店接近全面接入药品追溯码时,尚未接入该系统的药店就更容易暗藏猫腻。难免会有药店因信息基础设施薄弱、条件不具备等原因,不能或不愿接入药品追溯码。目前定点零售药店接入占比98.18%,接入的比例并不低。问题在于,如果绝大多数药店都联网扫码,但极少数药店仍处于药品追溯码监管体系之外,仍可通过虚假销售记录,帮助问题药品进入医保体系,不法分子也可通过这类药店来“洗白”药品,让回流药从没有接入药品追溯码的药店涌入黑市。

因此,推进药品追溯码监管的关键在于“全面”,包括药店和药品都应该全面接入、采集、运用药品追溯码。“全面”也应针对扫码交易的习惯,让“卖药必扫码,买药请验码”成为每次药品买卖的必经过程和自觉行动。只有多维度确保药品追溯码得到全面贯彻,并将例外者纳入重点监管名单,用更加严格的监管为药品追溯码补位,方能避免极少数例外成为药品追溯码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