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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双倍工资6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2:07:41    

双倍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间内应当向劳动者加付工资的惩罚性赔偿,相当于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一概念在实践中也被称为“二倍工资”或“两倍工资”。

具体而言,双倍工资的支付情形和期间包括:

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是以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为基数,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当扣除。计算周期通常为入职之日起一个月的次日起至一年前一天,即最长为11个月。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满1年后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上视为双方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不再存在双倍工资问题。

综上所述,双倍工资是《劳动合同法》中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而设定的一项惩罚性赔偿措施,旨在促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